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 》的规定,文学与传播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定,学院评审小组审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将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10月25日至10月30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文学与传播学院学生办公室(1号楼906室)反映。
联系电话:029-33722028
附件:2017-2018学年文学与传播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
http://wcy.xync.edu.cn/wcm.files/upload/CMSwcy/201811/20181113044902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