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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传播学院关于推荐刘佳雯、刘丽、李凡同学申报2018年国家奖学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9-21   点击数:

按照《关于2018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咸阳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的规定,严格按照学生个人申请,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广泛征求班级同学意见,结合本人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名次以及平时表现,辅导员推荐,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研究,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推荐新闻1501刘佳雯、汉教1602刘丽、汉语1701李凡(差额)3名同学申报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并于9月21日至9月24日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若有异议者,请在规定时间内于文学与传播学院学生办公室(1号楼906室)反应。

办公室电话:029-3372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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