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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传播学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5-03-19   点击数:

为保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咸阳师范学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文学与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学科专业带头人和具有硕导资格的教师代表等组成。具体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制定;组织开展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对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并接受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

(二)成立专业复试综合面试专家组

学院成立学科教学(语文)专业复试面试专家组,成员由本专业具有硕导资格的教师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每组不少于5人,必须有1人专门负责外语听力和口试,每小组需配备1名记录员。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面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所有参与人员须签订《咸阳师范学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涉密人员保守秘密责任书》(附件1)并提交学院留存。

学院纪检委员对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须及时提醒整改和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并向学校纪委报备。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招生指标划分

学院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分配指标数招生。

(二)复试考生名单

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依据本专业招生计划,结合初试成绩分布、上线生源情况等因素确定差额复试名额,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组织复试)。根据复试名额在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学院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缺额情况,择优遴选部分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调剂考生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不高于400%,由各学院在调剂公告中明确确定。调剂复试条件、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条件确定,报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咸阳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分一志愿考生复试和调剂考生复试两个阶段实施。

1.一志愿考生

复试时间:328日前完成

日程安排: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学院另行通知考生。

2.调剂考生

复试时间:421日前完成

日程安排:调剂考生复试时间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学院负责通知调剂考生。

(二)复试实施方式

复试方式分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所有专业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调剂复试方式由学院确定。同一专业同一批次的考生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复试实行“三随机”机制,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每个考生复试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复试小组须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专家组成员签字,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三)复试考生包括

1.第一志愿复试考生。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学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以学校公布的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为准。

2.调剂复试考生。按照调剂政策,学校同意调剂复试的考生。

3.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第六十二条加分政策,加分后达到学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

(四)资格审查

一志愿考生应于参加本专业复试前至少48小时、调剂考生应于收到复试通知当天将所有审查资料清晰扫描或拍照后,发至学院指定邮箱。

资格审查材料的具体要求如下: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初试准考证。

3.《咸阳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或户籍所在乡镇鉴定并盖章)(附件2)。

4.《报考咸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名)。

5.学籍学历证明。

应届生:须提供大学期间7个学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还需提交大学期间7个学期完整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由学校教务处盖章后扫描或清晰拍照(若暂无法提供原件的,可通过学校教务系统截图)。

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及10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本科结业生应提供本科结业证书。在20259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本科历年学习成绩证明。

6.学院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学院在复试前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加强考生身份核验,严防“替考”。

所有考生复试前须完成学籍学历校验。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需进一步提供证明材料。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能力水平、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情况,跨专业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2门。

1.心理健康测试。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供学院录取时参考使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取函调政审和面试考察的方式实施;复试考生须在报到时提供《咸阳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并在综合面试环节进一步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专业综合测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院面试中应通过交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复试小组中应包含业务水平高、英语口语水平好的教师,由其负责英语听说测试,应尽可能结合专业特色,主要测试考生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以口语对话形式考查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专业综合面试:各招生学院要合理设计复试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试讲、案例分析、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各招生学院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复试笔试科目考试。专业复试科目采取笔试闭卷方式实施。考生应提前半小时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进入考场。复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内容详见我校2025年招生简章(https://xkb.xync.edu.cn/info/1008/3385.htm)。

4.加试。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考生进入复试前须加试报考专业本科阶段2门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闭卷,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科目总分100分。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视为不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复试命题

招生学院须参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有关要求开展复试命题工作,确保科学、规范、安全。对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参考、命题人、复试小组名单等在安全保密期间发生失泄密等违规事件,将严格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要充分考虑到考生规模,命制充足的试题数量供考生抽取(面试试题袋数>考生人数)。

(七)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及成绩要求

1.复试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复试总成绩=(复试笔试得分+专业综合面试得分)/复试成绩总分×100

2.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1)加试科目单科成绩有低于60分。

2)复试笔试或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中有任一部分低于60分。

3)发现有作弊及严重违规情况的。

(八)其他要求

复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学院保存1份,同时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份。

复试材料各招生学院全部存档保留3年。

四、调剂工作

学院在录取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各调剂专业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工作程序、复试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等须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

(一)调剂原则

1.符合咸阳师范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陕西省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符合各学科专业具体调剂要求。

(二)调剂程序

1.考生调剂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3.规定时间内完不成招生指标的专业,空余的招生指标由学校收回,进行再次分配。每批次调剂复试及拟录取分别排序。

4.发布考生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需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

5.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调剂工作,统一审核各学院调剂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巡查监督、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五、录取

(一)确定拟录取公示名单

录取工作严格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把招生质量关。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按照招生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以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考生最终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各科满分之和)×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100+考生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40%,初试总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60%;调剂考生复试总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志愿考生复试总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如保留两位小数点后有成绩相同的考生,需增加小数点后位数。

各招生学院须认真计算并复核考生总成绩,参加不同复试批次人员分别计算和排名,并及时将复试成绩登记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签章)报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确定拟录取公示名单

确定拟录取公示名单时首先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递补录取及不予录取人员公示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由招生学院对拟录取公示名单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考生。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3.递补录取

1)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只有排在前面的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后,才有机会进行依次递补。如出现该种情况,招生学院须报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再通知考生并进行公示,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状态。

2)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选择是否调剂或继续等待转为拟录取考生,由考生自主决定。

(二)加分

按照国家文件,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复试前填写《咸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加分申请表》,并将相关附件发送到指定邮箱(xysfxyyjs@163.com)。

六、体检

1.一志愿考生原则上须于复试前提交体检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见附件5),调剂考生须于确定为“拟录取”后7日之内提交。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3.体检不合格者,最终将不予录取。逃避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利用他人冒名顶替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

(一)严肃考风考纪。复试加试试题、面试试题、考生成绩等属于国家级机密,按国家级机密级别保管,所有工作人员严守保密纪律,复试期间一律不准将手机等通信设备带入复试场所。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和各招生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对考试情况进行保密,不得将考题透露出去。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向考生透露包括复试成绩、拟录取情况等在内的任何信息。

(二)严把过程管理。专业复试综合面试专家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所有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学院和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信息公示与公开。各招生学院应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在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学院网站应向社会公布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调剂复试通知、调剂复试考生名单、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公布复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公布拟录取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所有复试工作结束后,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在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四)做好考生服务工作。在复试过程中,确因身体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复试的,应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解决;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各学院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

(五)申诉渠道。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受理单位: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举报电子信箱:xysyjwjc@163.com

举报电话:029-33722011029-33720590

(六)咨询方式公开。考生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内(08:30-12:00,14:30-18:00)进行电话咨询。

联系人:李

联系方式:029-33720316

电子邮箱:xywcyjs@163.com

复试须提交的表格请在https://www.xync.edu.cn/info/1181/115311.ht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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