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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传播学院先进班集体、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先进个人评选细则
发布时间:2019-11-14   点击数:

文学与传播学院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先进个人评选细则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先进个人评定表彰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评选表彰校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先进个人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我院全日制在校大二、大三、大四本科学生。

二、评选类别、比例、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

评选标准:

1)班风好。全班同学积极向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纪、违法现象;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方法灵活多样、效果好;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关心集体,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民主与纪律的关系;积极开展社会实践与志愿者活动;讲文明、树新风、做好事已成风气。

2)干部素质好。班、团干部团结一致,富有凝聚力,在同学中威信高。班委会、团支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记录,有总结,有一套班务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经常向二级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同学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及合理意见和要求,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每学期开展主题班会不得少于两次,班、团活动具体不得少于六次。

3)学风好。学习平均成绩名列本学院前茅,无考试作弊者,考试不及格人数不超过本班人数的20%,全学年迟到、早退、旷课人数均不超过10人次。

4)文体活动好。全班学生体育成绩及格率在90%以上,课外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在校级或二级学院各项文体活动、素质教育或技能竞赛等方面成绩突出,在集体活动和劳动教育课中能认真完成任务,宿舍卫生评比成绩名列本系前茅,全班同学健康状况普遍良好。先进集体按班级总数的5%评选。

(二)先进个人

1.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班团活动;在法制教育、军事训练、劳动教育课中考查成绩优良;遵纪守法、遵守公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助人为乐、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敢于向不良现象作斗争;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好学,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学年各门课程成绩优良,居本班上游水平;重视专业基本技能训练 ;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

3)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坚持经常性的体育锻炼,坚持上早操,体育成绩良好;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宿舍内务卫生达标,身体健康。

4)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排名在班级前15%

5)无不及格科目且学年学习成绩列班级前20%

优秀学生按班级学生人数的10%评选。

2.优秀学生标兵

评选条件:

1)必须是本学年度优秀学生。

2)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排名在年级前三名。

3)学年学习平均成绩居年级第一名。

优秀学生标兵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1‰。

3.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基本符合优秀学生的条件,学习成绩居中游以上。

2)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能独当一面;工作大胆、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能团结协作、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热心为同学服务,出色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做出显著成绩。

3)积极参加校、二级学院、班开展的各项活动;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责,严于律己,做同学的表率。

4)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排名在班级前30%

5)无不及格科目且每年学习成绩列班级前50%

优秀学生干部每班推荐1名,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可推荐2名。二级学院分会、团总支干部可评1-2名。

4.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评选条件:

1)必须是本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

2)社会工作成绩特别显著。

3)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排名在年级前五名。

4)无不及格科目且每学年学习成绩在年级前10%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在优秀学生干部范围内按3%评选。

5.单项活动先进个人

按班级学生数的10%评选。基本符合优秀学生条件,在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者可参与评选单项活动先进个人。

(1)学习成绩优异先进个人:学习刻苦认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在全省单科统考中居前五名,学年考试、考查课总成绩在班级前两名。

(2)外语学习先进个人:在市以上外语竞竞赛活动中获得奖励者;非英语专业学生外语学习成绩突出通过全国英语六级考试者;英语专业通过专业四级号试且统考成绩在85分以上者。

(3)学习进步先进个人:智育成绩在班内排名较前学年有显著进步,本学年度各门课程平均成绩较上一学年各门课程平均成绩名次提高10个位次,且智育素质测评单项分排名跃居班级前五名。

(4)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在维护社会公德、校风校纪、见义勇为、拾金不昧讲文明、树新风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表现突出,受到校级以上通报表扬的学生,且品德素质单项测评分在班级15%以前。

(5)社会工作先进个人:工作积极,热心为同学和集体服务,乐于奉献,成绩突出者;或在科技咨询社区服务、义务劳动第二课堂、学生社团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和优秀组织者。能力素质测评单项分单项测评分在班级15%以前。

(6)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在校级科技竞赛 学术活动中获等奖者;在学校以上科技竞赛学术活动中获三等奖以上者;在校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者;发明创造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者。

(7)文艺活动先进个人:参加各种文艺演出比赛中获得校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省级三等奖以上(属二人以共同参加获奖的应是主要组织参与者),且文体素质单项测评在班级15%以前。

8)体育运动先进个人:积服参加体有银炼,体育成绩优良,校运动会获两项第一或破纪录;或在校级以上(不含校级)比赛前8名或破高校记录者。文体素质单项测评在班级15%以前。

(9)专业技能先进个人:在教学实习中,教学设计、制作新颖,有创新,教学成果显著;在组织课外活动开展班级工作和学生思想工作等技能训练中成绩突出;在演讲、普通话、“三笔字”等综合项目校级比赛中获校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者。且能力素质单项测评分在班级15%以前。

(10)通讯报道先进个人:被市级以上台、报刊采用的稿件5篇以上者;被校报采用的稿件8篇以上者;被广播室采用稿件50篇以上或被社团刊物采用稿件15篇以上者。发表采用的稿件均应有报刊原件或相应的证明材料。能力素质单项测评分在班级15%以前。

(11)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受到校级以上(不含校级)表彰奖励,取得突出成绩者(以发文为准)

三、评选程序

1、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以班级排名为依据,根据名额,将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的排名相加形成个人赋分,取值小者评选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若个人赋分相等,则取学习成绩排名靠前者。对于既符合优秀学生又符合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的学生,由本人自主做出选择。

2、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单项活动先进个人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报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单项活动先进个人,提交申报材料交辅导员老师,由学生工作办公会议进行评选。

3、先进班集体

凡符合条件的班级可以申报先进班集体,提交申报材料交辅导员老师,由学生工作办公会议进行评选。

4、评选结果在院内公示3日。

5、文学与传播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后,将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单项活动先进个人评选名单等相关资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四、此细则的解释权归文学与传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文学与传播学院

                                                                                             2019年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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