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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4日文学与传播学院关于举办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4   点击数:

为了贯彻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的《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积极响应党的十八大发出的“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号召,结合“第十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引导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提高学生规范汉字的书写水平,培养学生丰厚的人文素养和积极健康的审美情趣,继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我院决定举办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推广使用规范汉字,助力建成小康社会”

二、参赛对象

全院全体学生

三、大赛要求

(一)比赛项目:硬笔字书写(正楷);

(二)书写作品用字必须使用国家公布的规范汉字(可参照2013 8 19 日国务院发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

(三)书写内容:每位参赛者以古今中外优秀诗文、格言等或原创短文、诗歌等为书写内容,字数在300 字左右(以20×20 稿纸一页为宜)个人信息(包括班级、姓名、学号)写在稿纸右上方空白处。书写格式参考附件。

四、比赛时间安排及作品提交方式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参赛选手按要求自行完成参赛作品,由各班级统计参赛作品数量,于2016 9 26 日下午500 前以班级为单位将所有参赛作品统一送交至205 办公室(西)。

五、大赛奖励及评选办法

本次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依据班级的参赛作品数量和个人获奖数量,评定出3 个优秀组织奖;个人奖按全院所有参赛人数的30%确定,一等奖占5%、二等奖占10%、三等奖15%,比赛结束后,向获奖班级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大赛由学院负责组织评审团,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文学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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