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表彰“厚德陕西 大美校园”主题征文获奖文章的通报》(陕高教宣〔2016〕24号),我院汉语1301班学生唐忠梅的题为《德于“十一”》的文章荣获三等奖。
附:作者简介
唐忠梅,女,系咸阳师范学院文学与传播学院汉语1301班学生,现任班级组织委员。在2015-2016学年度被评为“优秀学生”;在2015-2016学年度获国家励志奖学金;曾在咸阳师范学院第十一届校运动会中被评为优秀工作者;曾任《咸阳学苑》杂志社秘书部副部长,并在《咸阳学苑》杂志出版活动中被评为优秀工作者;在2014-2015学年度获“优秀团员”称号;在2015-2016学年度获“优秀团员”称号;曾在“秦风汉韵”书画展中被评为优秀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