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传播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下半年)
为了规范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切实保证党员发展质量,同时为了保证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严肃性、规范性、条理性。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校党委有关组织发展方面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本学期党员发展工作安排如下:
一、发展对象
我院已参加党校学习且培养期满一年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发展原则
(一)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校党委关于组织发展工作的规定;
(二)发展对象的培养期须满一年(即67期(含)以前党校毕业学员);
(三)推荐发展对象,应依据学生的平时表现,参照学习成绩、综合测评,结合参加活动等各个方面;
三、发展流程
(一)班级推荐、学生组织推荐
各班、各学生组织在学生本人申请的基础上,应严格把握发展原则、慎重推荐,并将推荐名单报送辅导员审核。
(二)辅导员审核
各辅导员对本人分管班级和分管学生组织推荐上来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进行审核。
(三)党支部评议
各学生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评议辅导员审核的入党积极分子,支部书记向在支部会议通报推荐人选有关情况,与会党员就推荐的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并就能否对其吸收发展表明意见。
(四)书记办公会
院党委对各党支部评议产生的结果,召开书记办公会进行讨论,最终确定拟发展人员名单。
(五)发展对象名单公示
1.院党委将拟发展人员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不良反映,经研究决定,拟确定其为发展对象。
(六)发展对象备案报告
经过党支部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向院党委申请备案。
(七)发展对象的批复
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认真组织政治审查、短期集中培训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党委预审。
(八)发展对象政治审查有关工作的函调
(九)发展对象培训会
对发展对象进行为期三天的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
(十)材料准备、整理、审核及报备
1.发展对象准备本人入党相关材料(具体材料附后)
2.院党委对相关考察进行材料的整理、审核,向校党委组织部报备发展名单信息,并邀请审核相关考察材料。
3.校党委组织部审核相关考察材料。
(十一)党委预审
党支部将发展对象考察情况报院党委预审,党委预审批复后,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十二)入党志愿书填写
党支部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十三)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
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程序,发展对象个人汇报,充分进行讨论,进行表决,形成决议,接收发转对象为预备党员,并请示院党委审批。
(十四)领导谈话
院党委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了解考察,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表明意见。
(十五)院党委最终审批
党支部请示院党委审批接收预备党员决议,院党委及时召开党委会,审批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的请示,并进行批复。
(十六)将发展预备党员情况向校党委报备
及时将预备党员发展名单信息向校党委组织部报告备案。
(十七)党员发展相关材料整理归档
将所有党员发展工作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十八)新发展预备党员信息录入党建系统
及时将新发展预备党员个人信息录入党建系统。
(十九)将新发展预备党员编入支部
及时将新发展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使预备党员通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更好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
(二十)预备党员宣誓
及时组织新发展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附:
发展对象所需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3)党支部同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
(4)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5)党课培训体会
(6)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7)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8)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
(9)自传
(10)个人总结
(11)党支部确定为发展对象时会前征求意见记录
(12)身份证/结业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13)函